中国三大政策性银行深化改革方案获批后,作为模板和参照的德国复兴信贷银行(KFW)备受业界关注。其多年运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模式,对我国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乃至整个金融系统的改革,不无借鉴意义。
定位明确
德国开发性金融的发展历史至今已有67年,我国仅21年。以KFW为例,其可借鉴的一点,是国家立法明确了银行治理结构。
首先,政府依法成立银行。德国政府1948年依照《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促进法》(下称《促进法》)成立了德国复兴信贷银行,原始股本10亿马克,联邦政府占股80%,各州政府占股20%,所有权归国家。
值得一提的是,KFW不是国家机构,但拥有国有法人治理结构,是一家典型的政策性银行,且不受国家中央银行监管,由联邦政府财政部门监管,主要任务是配合实施欧洲复兴计划,协助政府重建二战后的德国经济。
其次,立法明确了组织架构。《促进法》详细制定了KFW组织架构,不设股东大会,设立董事会、监事会,按照法律规定经营。
目前的董事会成员有37个,设有执行、信用、审计三个专门委员会,分管各部门职能。执行委员会负责法律、行政事务、业务、政策问题并进行决策;信贷委员会负责信贷和融资批准审核;审计委员会负责会计风险管理、监控会计过程、内部控制、审计系统风险管理系统,审计年度财务报表合并。
此外,《促进法》还明确由联邦政府任命KFW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,监事会成员、公司成员与结构、董事职责等通过《促进法》确立和制定;董事会根据KFW章程批准和审议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决议,对联邦财政、经济技术、审计署等部门负有监管职责。
“三步走”式分账
中国开发性和政策性银行运营过程中,一个争论就在于商业性业务与政策性业务的边界划分。而KFW不断通过结构调整解决了这一问题,依靠“三步走”形成了综合业务平台。
第一步是调整优化组织结构。
德国经济发展到上世纪70年代后期已相对成熟。KFW通过收购和设立子公司,不断调整优化组织结构,使政策性与商业性金融分离,最终成为了综合性、政策性金融平台。其中,KFW 于2001年收购DEG 银行(支持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型国家民间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),2003年兼并DtA银行(德国清算银行),且将合并后的KFW与DtA各自负责的中小企业业务分离出来,转给新成立的KFW中小企业银行,专门负责中小企业金融服务。
第二步是子公司完成商业化转型。
随着全球金融形势的变化,KFW开始市场化与商业化转型,分离政策性与商业性业务,将与商业银行产生竞争的出口信贷、项目融资业务独立出来,以“行中行”模式成立子公司进行独立运作。其全资子公司(IPEX-Bank)于2004年成立,运行至2008年后不再享受国家优惠待遇,成为市场化运作的商业银行。
此改革模式,既避免了KFW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形成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不公平竞争,又保留了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市场业务。
第三步是实现银行业务综合化发展。
业务综合化使KFW得以整合资源、扩大规模,进而改善经营、提高效益。在《环球金融》(Global Finance)杂志2012年评选出的全球50家最安全银行中,KFW排名首位。
目前,KFW的业务重点已从支持基础产业转向中小企业融资、出口信贷、贸易融资等领域,转为主要任务是促进德国中小企业发展,为中小企业在国内外投资项目提供长期优惠信贷。并且,KFW还在欧洲范围内提供基础设施、住宅建设、创业投资、环境保护贷款,在全球范围内提供能源、通讯、交通信息等领域的出口信贷和项目融资贷款,为发展中国家投资项目提供融资和咨询等服务,实现了银行业务的综合化发展。
自由生长
KFW的另一个成熟经验,在于构建了政府指导与业务分离的治理模式。
首先,建立了政府指导下的自由经营模式。
可以说,KFW是国家所有、政府指导下自由经营的开发性金融机构,不受德国银行法及央行法监管,仅受《促进法》、联邦财政部、经济和科技部监管。其子公司(IPEX-Bank)经营出口项目融资等商业银行业务,按商业银行法监管;而整个KFW由政府持股却不受到经营干预,贷款由银行自己决定,正所谓“一颗红心,自由生长”。
其次,政府提供了专项金融政策支持。
《促进法》规定,德国政府对KFW提供贷款和发行债权、签订定息远期合约或期权、以及对由KFW担保的第三方贷款等债务进行国家担保。此外,KFW获得的财政支持还包括资本金补充、税收优惠,拥有良好的亏损弥补机制。
由此,KFW进入了政策性与商业性业务相生互补的良性循环:子公司和集团化管理,在内部解决了分业经营;用商业性盈利来弥补政策性业务亏损,减少财政补贴;市场化运作又使得出口信贷和国际项目融资业务盈利,支撑了政策性业务,提高国家战略的执行力。
另一方面,KFW始终不需要担忧债券筹资的债信问题,是其能够良性发展的又一亮点,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:
其一,KFW资金筹集以市场发债为主,约占筹资总额的88%。由于其享有德国政府担保,信用评级达AAA级,市场融资成本较低,尽管其债券不计入德国政府公共债务,但偿债风险由政府承担。KFW每年的发债计划、规模均无需政府审批,只须征集各部门资金需求即可得出当年发债量,量入为出。各部门将从需求计划中申请各自份额,以控制总融资规模。
其二,政府长期对KFW融资给予政策与法律支持。KFW是欧洲最早发债融资的金融机构之一,已成为欧洲第五大债券发行体。德国政府除去为其承担债务,还对其借入资金、衍生品交易等承担风险。KFW还享受免税待遇与不分红政策,利润全部存入法定和特殊准备金,用于补充资本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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